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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提出政策措施

时间:2019/10/9 10:46:52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阅读:2744   评论:0
内容摘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二、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我们...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金甫:


二、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我们会同财政部、卫健委、药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部分“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一是在待遇保障上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这个政策是一个对特定人群、特定的支付项目的保障政策。这里不包括职工医保人群,因为职工医保人群采取的是统帐结合模式,门诊用药基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解决,是有制度安排的。


二是明确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同时为了合理指导临床用药,保障用药质量和减轻用药负担,明确了“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这“四个优先”体现了临床的必要性,保证了药品的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


三是明确保障水平。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药品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地方根据自身条件,设封顶线,也可以不设封顶线,因为这是考虑基金的平衡。这样规定实际上是促进中国的分级诊疗,也让老百姓就近就医、便捷用药。


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对已经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执行原有政策。原来纳入“两病”慢特病保障,报销水平高一些、症状重一些、费用高的这些人群,继续现有政策执行。这样的话,确保现有的待遇不下降、不受冲击,原来没享受政策的人群,又通过新的政策来解决门诊用药保障问题。


第二方面,为了保障基金平衡,实现成本的总体可控,也确实能够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意见》明确提出了三项配套措施:


一是完善支付标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与此同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这些工作中,同时推进一系列完善药品价格方面的改革,比如推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实行国家组织招标采购。大家看到了,前一段时间国家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25个品种,在“4+7”降价52%的基础上,新入围的城市降价59%,部分药品降幅更多,这样对解决群众的用药负担、解决药品的价格虚高,以及解决“带金销售”产生了一系列的深刻变化。


二是保障药品的供应和使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第三方配送机制,完善“两病”门诊用药的长期处方制度,这也是为了避免一些慢病患者总是到医院取药,这也是我们卫生部门推出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


三是规范管理服务。同时促进预防健康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的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病治病健康意识。

标签:针对 患者 门诊 用药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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